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5368
混合
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
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011127
混合 C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3 月 06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任职日期 2022 年 05 月 27 日
基金经理 张富盛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03 月 01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产业相关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争为
投资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
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投资范围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
清洁能源产业相关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
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清洁能源产业相关的股票,指直接从事清洁能源产业相关的行
业及对能源进行清洁、高效利用的行业。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
主要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本基金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时,根据市
场整体估值水平评估系统性风险,根据指数估值水平(中证 500 指数的市净率
P/B)决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还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
方法、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相结合的“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挑选出优质
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债券类
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债券选择。本基金
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和金
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80%+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10%+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
风险收益特征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 2024 年 09 月 30 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C 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3 月 06 日。该份额生效日 2021 年 01 月 18 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N<7 天 1.5%
赎回费 7≤N<30 天 0.5%
N≥30 天 0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
管理费 1.20%
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5,000.00 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金额
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
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若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的预警情形,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是否承担本基金项下相关固定费用,最终实际情况以基金定
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
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投资风险
本基金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券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
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换股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股指期货。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
造成不良影响。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的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
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
的风险。
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
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
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
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
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
风险:涨跌幅限制、流动性风险、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特殊交易风险和代
理投票风险等。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
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用情形及程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相关内容,关于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
影响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相关内容。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华南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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